关于新舟镇中北路238号物业对外招租的公告
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司结合实际,对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中北路238号,面积130㎡(套内面积117.58㎡),通水通电,可直接入住。房屋紧邻新舟镇中心区域,人流充足,区位优势明显。
二、招租要求
(一)租期、租金付款方式。租期五年,具体起止时间及出租方式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先付租金后使用。
(二)竞租底价。10元/㎡/月,租金一年一付,每年递增5%,一次性付清不递增。
(三)保证金。1500元,如最终成交,保证金待签订租赁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能成交,保证金待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账户)无息退还。
三、竞租方式
本次租赁按租赁单价报价,价高者得。竞租人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向招租人提供报价函(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并缴纳保证金。
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名竞租人报名的,该竞租人直接确定为承租人,并按竞租人报价函租金标准(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成交。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竞租人报名的,由招租人另行组织竞租人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并以现场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没有竞租人报名的,报名期限延长至1个月,直至有一名竞租人报名时终止。
本次租赁成交后,招租人将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7月26日下午17:30时。
(二)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长征大厦13楼。
(三)联系方式:朱女士 18798008260。
五、竞租资格
(一)个人身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个人征信在近三年内无异常。
(二)单位身份:在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信用良好。
(三)竞租人不得利用该物业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携个人或单位相关证件证明。
(二)本次租赁为现状租赁,竞租人可联系招租人了解该物业详情。竞租人提交报价函时,则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并愿意对自己参加投标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竞租资产的地址、编号、面积、完好程度、配套设施等提出任何异议。
(三)本次招租采用明标报价方式进行。各竞租人持报名资料(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竞租人在报名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次公告及本规则,并接受全部条款。
(四)各竞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1、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导致竞价无效的;
3、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4、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逾期未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全部款项的。
5、其他法律法规约定的违规情形。
七、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招租资产明细表
2.平面图
3.招租资产照片
2023年7月18日
序号 |
房屋名称 |
地址 |
面积(㎡) |
租赁单价 |
备注 |
1 |
S1 |
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 |
52.34 |
10 |
|
2 |
S2 |
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 |
25.36 |
10 |
|
3 |
S3 |
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 |
19.04 |
10 |
|
4 |
S4 |
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 |
26.8 |
10 |
|
5 |
S5 |
新蒲新区新舟镇人民政府(旧址)旁 |
19.4 |
10 |
|
6 |
S6 |